三、参赛单位
各地武术爱好者个人、武术馆校、社会团体、业余体校、高校等均可报名参赛。
四、主题活动
(一)武术大赛
高端定位赛事规格和标准,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打造公平、公正、权威的国际化品牌赛事,扩大赛事持续性影响。
(二)敦煌国际武术高峰论坛
论坛主题围绕“一带一路”传承武术非遗及文旅融合发展等,邀请武术名家、行业大咖等举办高规格的文化盛会。
(三)敦煌武术文化博览会
汇聚武术文化创意产品、创新项目、武术用品等集中展示,借助博览会平台,助力武术产品推广,提高知名度。
(四)武术名家展演大会
邀请中国武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武术各大流派代表人物等武术界名流等举办名家展演大会。
(五)文化敦煌游
以武为媒,来自全国各地的武术个人及团体结伴联谊,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敦煌朝圣之旅,因疫情防控、景区限制人流量等因素,需至少提前十天预定门票。
1. 盛世和光 朝圣敦煌——莫高窟
2. 沙漠奇迹 绿洲敦煌——鸣沙山、月牙泉丝路风情游
3. 丝路咽喉 屏藩东西——玉门关、阳关古遗址考察
4. 陆地奇迹 西海舰队——敦煌雅丹国家地质公园探险
(六)寻找敦煌武术形象大使网络主题活动
组委会将搭建网络展播平台,参赛选手皆可将赛事活动期间个人精美武术拳照或短视频发送至组委会,通过网络平台展播和点赞引爆广大武术人的朋友圈,向世界传播和展示太极拳正能量,宣传和推介敦煌旅游风光。组委会根据最终展播人气结合组委会专家评审,评选敦煌武术形象大使,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举办国家三级裁判员培训班
依托大赛平台,为运动员提供三级裁判员培训学习机会,以满足赛事多、裁判员队伍不足的问题。
(八)所有参会人员免费游览月牙泉景区。
五、活动日程安排
活动正式行程共五天四晚,根据参会人员需求,提供更多旅游选择和服务。
1. 10月9日:运动员全天报到,裁判员学习,可自行观光旅游,晚上三级裁判员培训。
2. 10月10日:上午开幕式、比赛,下午比赛,晚上三级裁判员培训。
3. 10月11日:全天赛事,晚上高峰论坛、三级裁判员考试。
4. 10月12日:敦煌朝圣之旅,晚上篝火晚会。
5. 10月13日:上午闭幕式及颁奖典礼,下午返程。
六、活动费用说明
1. 报名费:个人项目100元/人,集体项目200元/项;随从人员(非参赛)需缴纳会务费80元/人。
2. 住宿:费用自理,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五天四晚)月牙泉小镇居住,可联系组委会协调住宿。
3. 就餐:费用自理,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活动不做统一安排,参会人员可根据需求自行就餐。
4. 报名费报名时缴纳,因个人原因无法到达会场,报名费不予退还。
5. 缴费账号:
甘肃太极拳协会收款账号:27038101040012611(中国农业银行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微信指定收款账号:15593160087(张嵘)
七、报名与报到办法
1.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日
2. 报名方式:通过太极网或联系组委会报名。
3. 组委会联系方式:
4. 莫高窟景区需提前10天预订门票,有意向参观的人员于9月25日之前将身份证信息发至组委会,统一预订门票。
5. 组委会于敦煌机场、敦煌火车站分别设立接待站。按要求到指定报到地点领取参赛证、秩序册、纪念品。
八、竞赛项目
(一)传统项目
1. 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 。
2. 其它拳术类:长拳、查拳,华拳,红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八门拳,木兰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和器械(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二)规定项目
1.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太极(八法五步)。
2. 长拳类、南拳类、其他拳种规定套路。
(三)对练项目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四)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器械(含器械和拳术混编),可报拳术、器械各一个项目。
九、参赛办法
1. 以各报名代表队为单位统一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 名,运动员不限;
2. 个人项目:每位运动员可报拳,器械各一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每支运动队限报对练、集体项目各一项。
3. 对练项目: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2人或3人混合编组。
4. 集体项目: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按照规则规定扣分。运动员性别、年龄组别不限,可混合编组。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42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均为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审定的竞赛套路。
(三)项目时间
1. 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 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太极类项目除外)。
3. 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 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 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种。
6. 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7. 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1. 少儿组(A组):17周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 青年组(B组):18周岁至39周岁(198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3. 中年组(C组):40周岁至59周岁(196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
4. 老年组(D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十一、录取与奖励办法
1. 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录取办法按照实参赛人数计算,末位数四舍五入;
2. 对练: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3. 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含拳械混编)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4. 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类项目不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编组录取;
5. 设“最佳组织者奖”“特殊贡献奖”“最佳人气奖”,分别颁发奖牌和奖金。
十二、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申诉
(一) 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参赛队伍达30人及以上可推荐裁判员一名。
(三)申诉:
1. 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申诉费,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
2. 仲裁委员会接受代表队的申诉进行裁决。
3.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织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其他事宜
1. 各参赛队往返车费需自理。
2.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费用自付,并开具健康证明。
3. 参加三级裁判员培训班的人员带两张一寸照片(制证用)。
4. 报名缴费后视为报名成功,组委会行程安排已定,不予退费。
5. 温馨提示:十月敦煌平均气温1度-20度,温差较大,建议穿T恤、风衣、外套、防寒服等。
6.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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