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第三届武术文化节暨公开赛规程
主办单位:东莞市体育总会、东莞市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武术协会
东莞市长迈体育俱乐部有限公司
一.比赛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11日
二.比赛地点:东莞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万江长迈体育馆
三.比赛项目:传统武术、竞技武术、散打、跆拳道
四.参赛单位:广东地区各区、县(市)、乡镇、社区,各级文化站(馆)、少年宫、学校、武校、武馆、培训机构、拳会及各武术社团,参赛队伍不限。
五、武术竞赛项目:
(一)个人竞赛项目设:常青组、成年组、青年组(含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幼儿组;
1、规定太极项目
24式、42式(国家规定套路:拳、剑)
2、自选太极拳、剑
3、传统太极项目
(1)各式传统太极拳 (2)传统太极短器械 (3)传统太极长器械
4、传统项目
(1)传统拳 (2)传统短器械 (3)传统长器械(4)传统软器械
5、自选项目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自选刀术 (4)自选剑术
(5)自选枪术 (6)自选棍法
6、规定项目
(1)规定长拳 (2)规定南拳 (3)规定刀术 (4)规定剑术
(5)规定枪术 (6)规定棍术 (7)南 刀 (8)南 棍(9)少年规定拳
7、初级套路
(1)初级一路长拳(2)初级二路长拳 (3)初级三路长拳
(4)初级刀术 (5)初级剑术 (6)初级棍术 (7)初级枪术(8)五步拳
(二)集体项目(必须配音乐,不少于6人)
1、各组别集体项目(拳械不限、男女不限)
2、各组别集体健身气功项目
3、中小学生组集体武术操
六、武术竞赛组别:
1、常青组:男子组1953年以前出生61岁以上
女子组1958年以前出生56岁以上
2、成年组:男子组1983年-1953年(31-60岁)
女子组1984年-1958年(31-56岁)
3、青年组(含大学生组):1995年-1983年(19-30岁)
4、中学组:2001年-1995年(13-18岁)
5、小学组:2007年-2001年(7-12岁)
6、幼儿组:2009年-2007年(5-6岁)
以上年龄区分以8月1日为限,如:1995年8月1日前出生为青年组,8月1日(含8月1日)后出生为中学组,以此类推。
七、武术比赛参加办法:
1、本次比赛每人限报二个单独项目和一个集体项目。
2、比赛出场顺序按秩序册。
3、报名表必须盖参赛单位公章。
4、参赛服装、比赛器材、播放音乐器材等自备。
5、集体项目比赛队伍,可选派一个老师放音乐,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6、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名单,如有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7、在比赛中如发现有作假或以大顶小比赛的队伍或个人,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检查,经查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
8、必须遵守大会的各级规定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即取消该队或个人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奖杯、奖牌、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9、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武术竞赛方法:
1、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2、比赛规则由组委会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竞赛办法》。
3、规定比赛时间(不设下限)
(1)太极拳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太极剑、传统太极拳、太极器 械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太极系列集体项目不得超出5分钟。
(2)传统拳、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得超出2分钟。
(3)自选、自编套路完成时间按时间2012年规则规定的时间执行。
九.武术奖励办法:
(一) 1、各单项男、女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2、集体项目颁发奖杯、证书。
(二) 1、常青组:一等奖8.5分以上、二等奖8.49—8.0分、三等奖7.99—7.5分;7.49以下为表演奖。
2、中年组、成年组、青年组(含大学生组)、中学生组:一等奖8.7分以上、二等奖8.69—8.2分、三等奖8.19—7.5分;7.49以下为表演奖。
3、小学生组:一等奖8.5分以上、二等奖8.49—8.0分、三等奖7.99—7.5分;7.49以下为表演奖。
(三)优秀领队、教练员若干员,颁发证书和组织工作费(税前)
(四)优秀裁判若干名,分别奖励精美证书一本。
十.跆拳道竞赛项目:
小学生竞技组
男子:25kg以下、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1kg、54kg、57kg、60kg、63kg、66kg
女子:25kg以下、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1kg、54kg、57kg
中学生竞技组
男子:45kg、48kg、51kg、54kg、57kg、60kg、63kg、66kg、69kg +69kg
女子:40kg、43kg、46kg、49kg、52kg、55kg、58kg、61kg、64kg、+64kg
小学生、中学生品势组:
太极一章、太极二章、太极三章、太极四章、太极五章、太极六章、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十一.跆拳道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
小学生男、女组:2003年至2008年者
中学生男、女组:2000年至2002年者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教练、领队、医生各1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届时将由大会统一购买。)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递交大会)
十二.跆拳道竞赛办法:竞技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注:比赛不采用电子护具)。
(二)男、女子比赛均实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小学生组:初赛:2回合、每回合1分钟,回合间休息30秒
小学生组:半、决赛:3回合、每回合1分钟、回合间休息30秒。
中学生组:初赛:2回合、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40秒
中学生组:半、决赛:3回合、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40秒。
品势:只限个人、不设团体。
按个人最高分数来决出每一项的4个金奖、4个银奖、4个铜奖。
(三)所有确定参赛运动员(竞技)赛前必须进行称量体重、按所报公斤级别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kg。进入半、决赛者将不再重复称量体重。
(四)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跆拳道道服、护具出场比赛。
(五)教练员必须按规则规定着装,以运动服装较为合适;否则将不能进场执行教练工作。(切勿穿拖鞋、凉鞋、皮鞋)
(六)器材:护甲、头盔、手套、护臂、护胫、护裆、护阴由各队自备(必须使用中国跆协最新指定的合格器材)。(注:护裆、护阴一律不得穿在外面)
十三.跆拳道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小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均如数录取。
十四. 散打竞赛办法:
(1)比赛组别划分:少年组和成年组
(2)比赛级别划分:48kg,52kg ,56kg,60kg, 60kg+ ,70kg ,70kg+
(3)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级别每单位限报2人。(统一购买保险)
(4)本次比赛为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5)运动员报到后统一称量体重,然后抽签编排。
(6)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合格器材。运动员自备拳套、护头、护身、护齿和护裆。
(7)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十五.散打录取名次和奖励:
每级别均录取个人前八名,给予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则减一录取)。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
十六.散打比赛规则
一、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二、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
三、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2、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3、用任何方法攻击主动倒地方的头部和被动倒地方。
四、得分标准
(一)得2分
1、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支撑台面),站立者得2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得2分。
3、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顺势站立者,得2分。
4、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5、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二)得1分
1、用手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部位得1分。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
3、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4、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不能顺势站立者,得1分。
5、运动员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 1分。
6、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起立,对方得1分。
7、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三)不得分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不得分。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抱缠对方不得分。先后倒地不得分。
五、犯规与罚则
(一)犯规
1、技术犯规
1)消极搂抱对方。
2)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3)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4)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5)上场不戴或有意吐落护齿、松脱护具。
6)运动员不遵守礼节。
2、侵人犯规
1)在口令“开始”前进攻对方。
2)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以禁用的方法击中对方,在“停”口令后进攻。
(二)罚 则
1、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侵人犯规达3次,取消该场比赛规则。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5、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或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所有成绩无效。
六、暂停比赛
1、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2、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3、运动员受伤时。
4、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5、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时。
6、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7、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8、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9、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10、被指定进攻超过8秒仍不进攻时。
七、胜负评定
(一)优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每局胜负评定
1、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2、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 (侵人犯
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3、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4、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列顺序判定胜负
十七.比赛报名办法:
1、参赛单位在东莞市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dg-wx.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并发电子版到协 会邮箱:380297358@qq.com, 联系人:袁敏东, 联系电话:220860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止,报名后请密切留意东莞市武术协会网站信息。
3、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务必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至东莞市武术协会(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东莞市武术协会办公室),邮编:523000,联系人:袁敏东(电话:18922958444),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
4、请各参赛单位为参赛人员购买好人生意外保险,并签署好责任申明书才能参加比赛。
5、报名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东莞市武术协会办公室。(即文园酒楼对面)
报名电话:(0769)22086000 传真:(0769)22086000
联系人:袁敏东 电话:18922958444
十八.组委会设置:名誉主任、名誉副主任、主任、执行委员、委员、仲裁委员会、文化展览部、竞赛部、安保场地部、宣传部、接待部
十九.裁判组设置: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计时、检录长、副检录长、检录员、裁判员
二.安全保障:1.比赛前做好派出所备案工作,由派出所委派10名安保人员2.东莞市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30名协助维护现场秩序3.场内安排康华医院4名专业医护人员。
东莞武术协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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